1、指导和帮助居委会开展工作,促进居委会建设。
2、负责拥军优属、优抚安置、老龄人、军警民共建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3、负责社会救济、社会福利、劳动就业及殡葬管理工作。
4、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,办好敬老楼、幼儿园、弱智人辅导中心。
5、发挥“三自”(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)的作用,开展社区综合服务,兴办便民服务网点。
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责
1、贯彻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,研究、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、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,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2、掌握、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,及时向上反馈信息,重大问题提请党委、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。
3、组织、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。
4、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基层党支部、村(居)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,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。
5、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、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。
6、开展调查研究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。
7、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。
8、协调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它事项。 |